关于落实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策做好项目谋划储备的通知
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农业农村领域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助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4〕7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落实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策,做好项目谋划储备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策要点
《通知》明确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发放贷款,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按照自主自愿、先到先得原则,推动做好项目谋划储备,筛选形成备选项目清单,逐级审核推送并由农业农村部统一推送至相关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在总额度内,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并自担风险。对项目清单内符合要求的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金融机构向承贷主体提供利率优惠。*策涉农支持范围为纳入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范围的老旧农机具淘汰更新领域,以及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农产品批发市场、粮食烘干设施等现代物流领域的技术改造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生产、购置项目。具体为:
(一)老旧农机具淘汰更新方面。重点支持纳入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范围的老旧农机具淘汰更新领域的技术改造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生产、购置。未列入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范围的农机具淘汰更新,须符合《农业机械分类》行业标准(NY/T1640)。购置新设施、新设备的贷款,原则上需提供老旧农机具淘汰、报废等相关凭证,且单个项目融资需求不低于5万元。
(二)现代物流领域方面。重点支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农产品批发市场、粮食烘干设施等现代物流领域的技术改造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生产、购置。一是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主体制冷、保温节能改造,鼓励农产品产地预冷、制冰、绿色包装、货架和输送设施设备更新。二是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主体提升智能化发展水平,推动冷链设施设备智慧化升级改造,加强智慧仓储、能源管理、运输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应用,推广应用自动化储运、分拣、监控设备。三是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企业绿色化发展,鼓励企业利用自然冷能热泵系统,推广应用新能源冷藏运输载具、标准化托盘和周转箱框。四是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在支持范围内,但配建部分须与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作为一个整装项目统一谋划、统筹实施,办理同一套审批手续。
二、及时组织项目报送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依托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融资项目库,常态化开展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谋划储备,有融资需求的,及时做好推荐报送工作,推动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
(一)支持对象。符合银行信贷要求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
(二)报送流程。符合条件的项目,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以下流程逐级审核上报,申请纳入备选项目清单。
1.主体线上填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指导有融资需求且预计一年内将使用信贷资金项目实施主体注册融资项目库管理平台(网址:http://apfp.agri.cn),在“*策性项目申报”莱单中的“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项目申报”模块,进行新增项目申报。项目类型根据实际选择“老旧农机具报废更新”或“现代设施农业—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设施”“现代设施农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现代设施农业—粮食烘干设施”,录入主体情况、项目名称、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方案、投资规模、贷款需求、资金预计使用时间、资金用途等信息,勾选“申报*策性项目”、“申报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标签,并选择不超过3家意向银行。
2.地方逐级推荐。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立足职能,对申报信息、勾选内容等进行审核把关。审核通过的,逐级遴选推送,纳入融资项目库储备。
3.部门定期推送。农业农村部定期汇总筛选形成备选项目清单,推送至相关金融机构,并抄送中国人民银行。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完善机制建设。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和相关金融机构对接,组织做好项目谋划策划,强化*策沟通、组织协调和要素保障。鼓励专业咨询机构参与项目前期工作,编制高水平的项目实施方案、融资方案等。
(二)构建*策合力。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密切跟踪项目实施进展,加强与*策衔接配套、协同联动,强化融资对接服务。各级农担体系要发挥好职能作用,在“双控”业务范围内提供信贷担保服务。
(三)加强审核把关。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强化对主体融资需求真实性以及项目类型、填报内容等审核把关,做好重点项目遴选推介。
(四)做好引领示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策宣传和解读培训,帮助基层部门、各类经营主体学习金融知识,扩展金融思维,提升项目谋划策划能力。对影响较大、示范作用较好的重大项目,组织编制投融资典型案例,构建良好引领示范作用。
四、需特别说明事项
一是该项工作为常态化工作,再贷款额度未使用完毕前,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可随时组织上报项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调度,并向银行推送备选项目清单。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开展*策宣传时请自行确定工作联系人,以便后续工作开展。
二是农业农村部将按照“总对总”方式,把筛选形成的备选项目清单统一推送至相关金融机构,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并反馈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不得向金融机构推荐未经确认的项目清单。
三是本次储备的项目是融资项目,不是申请补贴资金,推荐项目需要预计在一年内有信贷资金的需求。
四是对已发放贷款,且贷款合同签订日期、贷款发放日期均在2024年3月7日(含)之后但在本通知发布之前的符合要求的项目,可按流程补录推荐项目清单,按实际选择放款银行,并在备注中加以说明。已享受当年度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享受技术改造再贷款*策。
五是农业农村部操作平台进行了升级(网址:apfp.agri.cn),原有的各级部门账号和密码都能够使用,不需要重新注册修改。已在原融资项目库管理平台注册的企业用户等,也可以直接使用。
联 系 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崔源
联系方式:13699955626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